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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我司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1. 特别提醒

1.1 欢迎使用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为您(以下称“用户”)提供的服务。若用户未满18周岁,则为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特别是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

1.2 若用户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存在其他不具备与用户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在使用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前,请用户务必在父母或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取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并在父母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使用本协议所述的服务。在此情况下,用户与用户的父母或监护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未成年人保护条款

2.1我们非常注重未成年人的保护。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判断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

2.2 就本第2条款,您确认并承诺您是使用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与/或服务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本协议及《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用户权益保障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的,均不应使用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与/或服务。如我们有证据能够证明您或您子女违反了上述约定,我们有权停止向您及您子女提供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与/或服务。

2.3监护人应对子女上网时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指导,防患于未然。我们不鼓励未成年人在使用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与/或服务中做出任何与消费相关的行为,如有消费,未成年人应请监护人操作或在监护人明示同意下操作,否则不建议您使用消费服务。

2.4我们提醒未成年人在使用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与/或服务时,要善于网上学习,认清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影响日常的学习生活。您子女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1)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2)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3)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4)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5)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2.5 此外,我们提醒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时,应注意:

(1)认清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影响日常的学习生活;

(2)填写个人资料时,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骚扰;

(3)在监护人或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正确使用网络;

(4)避免陌生网友随意会面或参与联谊活动,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危及自身安全。

2.6您知悉并同意,您子女使用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与/或服务的行为,视为您已经同意我们可依据本协议收集、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您子女的个人信息。如您或您子女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内容,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应由您依照法律规定承担。


3. 纠纷处理

3.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使用。如果本用户协议的任何内容与法律相抵触,应以法律规定为准,同时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将重新解释或修改相关的条款,而本用户协议的其他部分将保持对用户的法律效力。

3.2 用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以及因本协议下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争议,应以北京第一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为管辖法院,提起诉讼。